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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秦东陵一号墓被盗案告破
2011-01-13    浏览(718)    作者:陕西历史博物馆    

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获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秦东陵一号大墓被盗案告破,追回被盗“八年造”漆木高足豆等文物11件,经陕西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国家一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10件。

2010年10月20日,西安市临潼分局接临潼区文物局报案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秦东陵一号大墓被盗。此案立即引起西安市委、市政府和市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抽调刑侦局、技侦支队、网监支队、临潼分局等单位50余人组成专案组,迅速开展侦破工作。

公安人员在盗洞洞口提取到鼓风机、撬杠、对讲机及大量绳子和塑料通风管等大量作案工具。经细致勘查和摸排,将排查对象锁定为家住西安市雁塔区、在网络上活动频繁的刘某(女)。经专案组讯问,刘某最终交待,在其与姘夫齐某位于灞桥区的租住屋内放在大量出土的瓦罐等文物。

专案组立即围绕刘某提供的重点线索开展调查。通过进一步侦察,将嫌疑人齐某抓获,在其家中缴获雷管等大量作案工具。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齐某对伙同他人盗窃秦东陵一号大墓文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安人员进一步侦查将参与盗掘秦东陵的犯罪嫌疑人肖某、张某、武某、徐某、李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查证,2010年7月份,肖某结识齐某后,多次到秦东陵进行踩点,后在犯罪嫌疑人武某的帮助下,找到位于秦东陵1号陵园中心1号墓旁的一个盗洞,遂预谋盗掘该墓。10月初,由远在徐州的徐某出资,肖、齐等人先后在西安购买墓用的鼓风机、送风袋、电线、电瓶等作案工具。10月中旬,先后多次趁夜深到秦东陵一号墓附近探查情况,并对盗掘古墓进行具体分工,先后两次进入一号墓室,盗取了墓室内一个木制油灯和部分竹片,所盗文物全部交给徐某带回了徐州。

为了获取充分涉案证据,保护国家文物免遭损失,专案组数次提审徐某。徐某最终交代:秦东陵所盗的文物藏匿在其家楼下储藏室内。专案组立即赶赴徐州,在其家中将秦东陵被盗出土文物(漆木高足豆一件,高足豆底座三件,漆木简七件)悉数查获。至此,该团伙盗掘秦东陵一号墓盗窃的11件珍贵文物全部追缴到案,经陕西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八年造”漆木高足豆为国家一级珍贵文物(有20余铭文);漆木高足豆底座、漆木简均为国家三级珍贵文物(有铭文、图案)。文物专家认为出土文物具有非常重要的科学、历史、艺术价值。 “八年造”漆木高足豆上刻写的20余铭文更是弥足珍贵,已成为确认被盗陵墓主人的重要物证。

专案组还会同陕西省文物局对一号大墓被盗墓室进行详实的勘察,现场进行录像、拍照,并提取到墓内相关物证及作案工具。根据这些,专家们初步确定了该盗洞位于秦东陵一号陵一号墓“黄肠题凑”内侧回廊内,属以往被盗,墓室内部破坏较为严重。

秦东陵位于现今的西安市临潼区西部,根据考古调查资料,秦东陵内埋葬着秦始皇的祖父孝文王与养祖母华阳太后、父亲庄襄王与母亲帝太后的墓葬,其中最高级别的亚字形墓葬3座,中字形墓葬2座,历年来出土了大量铜器、铁器、陶器及筒瓦、板瓦等建筑材料。

标签:文物保护,秦东陵一号墓,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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